问题 | 收了定金不卖了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业交易或日常生活的各类约定中,收了定金后却不卖了,这种情况通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背后涉及到定金罚则的相关法律规定。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1.定金的性质及法律依据: 定金本质上是一种担保方式,其主要作用是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当给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情况不符合事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那么这一方就无权再要求返还定金。 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出现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具体赔偿责任: 收了定金后不卖这种行为,明显是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 按照定金罚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定金的一方,以此作为对对方的赔偿。 3.特殊情况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要是定金约定得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要求对定金数额进行适当调整的,以确保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小李的房屋,向小李支付了5万元定金。然而,之后小李却反悔,决定不再将房屋卖给小朱,小朱要求小李双倍返还定金,小李却认为定金过高,不愿双倍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定金作为担保方式,小李收受定金后不卖房,属于收受定金方违约,按照《民法典》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小朱。 2、小李若认为定金过高,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定金数额,但在未调整前,仍应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 3、小朱有权要求小李双倍返还定金,若小李拒绝,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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