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掌舵开发商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磋商:磋商是指各方当事人充分运用其合法的处置权利,于法律规定允许的范畴内,通过相互理解与体谅,协商妥善处理争议事项的方式。
对于购房者与开发商间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展开充分协商,寻求一种皆大欢喜的解决策略,并据此达成一份明确的纠纷解决协议。 采用磋商方式解决争议,对于购房者及开发商而言,均为最佳选择,因其不仅能够节省时间精力,亦可降低成本支出。 2、调解:调解乃是指在公正的第三方主持之下,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协商消除纷争,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与过程。 我国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等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司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自然也涵盖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事宜。 3、仲裁:仲裁乃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 当房地产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依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居中查证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循法律程序作出仲裁裁决,从而解决房地产纠纷。 仲裁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履行。 我国依据《仲裁法》之规定,在全国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引发的仲裁事务,房地产纠纷的当事人自然有权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若房地产纠纷涉及到法律问题,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需注意的是,该纠纷须属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内。 关于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建议您首先向主管行政部门,即建设主管部门寻求帮助,若经调解仍无法解决,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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