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损失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的特别事项上,双方可自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遵循签订合同时履行义务所在地区市所通行之市场价格予以履行; 若涉及国家或政府明文规定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是政府指导价之事宜,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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