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能不能作废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依据个人意愿自由地撤销该赠与合同。 然而,对于已经完成公正手续的赠与合同或某些特殊类型的赠与合同,如涉及到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以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得随意撤销。 其次,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问题。 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赠与人便可行使法定撤销权: (1)严重侵犯了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未尽到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 (3)未能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应尽义务。 最后,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权问题。 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到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家庭生活,那么他/她便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赠与合同并停止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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