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是需要协商一致进行的,在合同中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会进行明确的约定的,对于违约责任等也是会进行确定的,还会约定免责条款。1、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真实的意思表达;2、不损害国家、集体的、他人的利益;3、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分配合理且适当。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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