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缔结后,合同双方均应恪守诚信原则,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必须承受相应之违约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法定违约责任主要涵盖了以下三种形式: 即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若违约行为给相对方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结果,则责任方应向受害方支付相应之赔偿金额。 此赔偿金额应等同于违约行为所实际导致的全部损失,其中还需考虑已履约部分可能为利害关系人带来的潜在获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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