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是否就无法反悔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解答
律师解析:
签署了房产交易合约之后可以选择取消合同,然而需相应地承受由此而来的违约责任。
若在签约之时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罚金的数额,则必须依照该条款向守约方支付规定数量的违约金;
若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依据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法律实践中,假如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低于实际损失,那么遵照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对其进行适当提高;
相反,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可在当事人主张下,通过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依法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随便看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条件有哪些?
女方要求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屋产权新婚姻法有些什么规定夫妻政策?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认定程序
个人工伤认定范本怎么书写?
领取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遗弃婴儿犯罪该如何处罚?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高温天鞋厂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现行法律下单位非法集资判几年?
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纠纷已过户房款未付清该怎么办?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有哪些?
陇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上海长宁区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哪些问题?
买商品房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么办?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维权过度与敲诈勒索的界定
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定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定
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定
寻衅滋事罪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定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界定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5 19: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