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期要怎么办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过期后的办理情况,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公证书本身不存在“过期”说法 公证书主要是对特定的法律行为、事实或者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从本质上来说,通常是长期有效的。 比如说,一份合同的公证书,只要该合同本身不存在违法违规等导致无效的情形,公证书就一直有效。 不过,在某些特定事务中,可能会有时间方面的限制。 以房产委托公证为例,假如在公证时约定了委托期限,当这个委托期限届满后,并不是公证书过期了,而是委托事项在约定的时间之后失效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需要继续办理相关的房产事务,那么就需要重新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办理公证手续。 二、内容变化需重新公证 当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或者情况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时,原公证书就无法反映最新的真实状况了,这时就需要重新进行公证。 例如,涉及财产状况改变的情况,原本公证的财产数量、归属等发生了变动。 此时,当事人需要根据新的情况,重新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且要提交能够证明新情况的相关材料。 公证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只有在审核后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重新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案情回顾: 小朱办理了一份房产委托公证并约定了委托期限,期限届满后小朱想继续办理相关房产事务。此外,小李曾公证过财产状况,后财产归属发生变动。争议点在于公证过期后及内容变化时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公证书本身不存在“过期”说法,委托期限届满只是委托事项失效,若要继续办理房产事务,需重新向公证处申请,按程序和要求重新办理公证手续。 2、小李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原公证书无法反映真实状况,需根据新情况重新申请公证,提交证明新情况的材料,经公证处审核符合条件后,才会重新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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