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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法人欠的钱新法人应该承担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原法人个人所背负的债务,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是应当由其本人来承担的,这与新法人没有什么关联。
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会以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对外部的债务等情况承担责任。
原法人所欠下的债务,那是其自身在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所导致的结果。
当新法人完成了法人变更登记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新法人仅仅会承接原法人的资产、业务等方面的事宜,而不会承接原法人的债务。
不过,如果新法人和原法人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约定,像是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明确约定由新法人来承担原法人的债务,又或者是新法人在接收原法人的资产时,已经清楚地知道存在这样的债务,并且是自愿去承担的等这些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新法人就有可能需要去承担原法人的债务。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新法人是不需要去承担原法人的个人欠款的,但是具体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就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法律关系以及双方所达成的约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为某公司原法人,背负债务若干。后公司进行法人变更,小李成为新法人。小朱认为小李应承担自己的债务,小李则认为按常规不应承担。但小朱称在法人变更过程中,双方有特殊约定,小李知晓债务且应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原法人债务由本人承担,新法人在完成法定变更程序后,承接原法人资产、业务,不承接债务。
2、若新法人与原法人有特殊约定,如股权转让中明确约定承担债务,或新法人知晓债务且自愿承担,就可能要承担原法人债务。需依据实际法律关系和约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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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