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以三年来作为时限标尺,其起点是从权利方确切得知或是理应察觉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以及义务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两个时间点中较早发生者开始算起。
因此,在涉及借款协议的诉讼问题上,我们需要从债权人知晓或应该知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三年的时效期限。 若在此之后的三年内,债权人并未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其所主张的债权给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方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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