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欠钱不还二次被起诉会坐牢吗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发起起讼所需符合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原告与涉案事宜需存在直接利害关联;
其次,被告应为明确之对象;
再次,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应有具体内容;
最后,该诉讼事项须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若欠款未清偿的案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即便已进行过一次起诉,原告仍有权再次提出诉讼。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申请人撤回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亦或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顿无法偿还债务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等,此类情况并不涉及刑事处罚,而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的终结执行情形。
因此,若欠款未清偿的案件仅为民事纠纷,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刑事处罚,即坐牢。
唯有在特定的刑事犯罪情境中,如诈骗罪、恶意逃债等,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进而引发坐牢的后果。
然而,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总而言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欠款未清偿二度被起诉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刑事处罚,除非涉及到刑事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