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别人欠我钱不还怎么要的回来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他人未能依约偿还所拖欠之借款,您享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行执行之权利。
申请强行执行之时效为两年,自法律文书规定之债务履行期之最末一日起算;
亦或是以最终一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抑或是从相关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时开始计算。
若被申请人在上述时效范围内尚未履行其偿债责任,您有权向法院提交强行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以此追回拖欠款项。
在实施强制执行程序过程中,如涉及到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问题,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3: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