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履行偿还债务义务,债权人有权在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截止后的两年之内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执行。
若法律文书明确表示需要分期履行,则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 然而,若法律文书并未指明具体的履行期限,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到申请执行期间期满为止计算两年时间。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需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法院将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迫使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如若债务人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对自身债权的追索和收回。 因此,债务方拖欠款项不肯归还,债权人照样有合法的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债权人务必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超出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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