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我应该何时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私人借贷之事宜若逾期未作偿还,彼时起即可进行相关法律诉讼处理。
若之前签署借款协议中并未对还款事宜明确规定日期,则应自我们首次提出债务回收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逾越三年,便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 反之,若已明确具体的还款日程,则须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终结后且该期限过去三年之内再进行相应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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