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分配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分配主要遵循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是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是共同签名的,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等这种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背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所负的债务,那都属于共同债务,自然就应当由夫妻双方一起去偿还。 接着是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原则,就是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得由债务人本人自己去偿还。 在实际进行债务分配的时候,第一步得先确定这个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要是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得商量着确定各自应该承担的份额;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而对于个人债务,那就是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在债务分配上产生争议。小朱称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所借债务,小李应共同承担;小李则表示小朱部分借款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是个人债务。双方对债务性质认定及分担份额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依据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原则,此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2、若小朱所借部分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按照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原则,该部分应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由其自行偿还。 3、对于共同债务分担份额,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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