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结婚后欠债离婚需要我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后的情境中,倘若某一方产生了个人债务,通常是由这一方自己来承担的,其配偶并不需要担负相应责任。
然而,存在这样的情况,倘若该债务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又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表达了意思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类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必须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要确切地判断某一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着重考察债务的用途以及是否经过了双方的同意等这些因素。 倘若无法清晰地确定该债务的性质,在诉讼过程里,债权人就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要是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配偶就无需承担该债务。 总而言之,婚后一方出现欠债的情况,在离婚时是否需要配偶来承担,必须依据具体的债务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小朱独自在外借债。离婚时,债权人小胡要求小李共同承担债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小胡称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李的共同生活,但拿不出确切证据。争议点在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婚后产生个人债务一般自行承担,配偶无责。 2、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表意产生则为共同债务,配偶有连带清偿责任,但小胡无证据证明债务用途,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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