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借娘家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涉及到借娘家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此借款是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方面的,像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是为了整个家庭有一个安稳的居住之所,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畴;或者用于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这关系到子女的未来发展,也是夫妻共同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共同偿还。 然而,要是借款仅仅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比如一方因为自身的疾病向娘家借款,并且这笔钱并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中,那就不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情况下,该借款就应由借款的那一方个人来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其中借款的实际用途是很关键的一点,要搞清楚这笔钱到底用在了哪里;同时,夫妻双方之前是否有关于此类借款的约定也不能忽视,若有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也应作为认定的依据。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全面、客观地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曾向娘家借了一笔钱,这就产生了争议。小朱称借款是用于购买家庭住房,应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却认为小朱没把钱用在家庭上,是她的个人债务。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属于夫妻共同生活范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2、若小朱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小李能证明借款被小朱用于个人事务,那么该借款则为小朱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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