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父亲欠债子女需要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父亲的个人债务,那肯定是由他本人去偿还的,这跟子女没啥关系,子女不用去承担哒。
而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由夫妻一起去偿还。 就比如说,如果父亲的债务是他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自己个人生活的需要而背负的,并且这些债务没有用在家庭的共同生活当中,那这就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子女是没有偿还的义务滴。 不过,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情况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 所以,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子女是不需要承担离婚父亲的个人债务的,除非他们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这就是关于离婚父亲债务和子女关系的一些基本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有一些个人债务。小胡是他们的子女,小朱的债权人要求小胡偿还债务。小胡认为自己不应偿还,因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且自己未继承小朱遗产。但债权人坚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的个人债务通常由其本人偿还,与小胡无关,因为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小胡没有偿还义务。 2、若小胡继承了小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胡应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小朱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否则无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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