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如何处理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裁判时的债务问题处理上,首要步骤在于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究竟是否涉及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如果这些债务用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那么其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承担涉及其偿还责任的义务。 然而,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背负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产生,则此类债务通常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例如,诸如一方由于参与赌博活动而欠下的债务便可归类于个人债务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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