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对产生的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其核心在于明确这笔债务究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还是仅仅源于一方的私人行为产生的个人债务。
就此而言,如果这笔债务乃是出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然而,若有证据表明这笔债务系由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并且数额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向法庭提出的证据无法证明该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其他类似情形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应被判定为个人债务,仅需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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