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另一方有债务怎么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若其中一方涉及到债务问题,则需根据债务性质,分别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处理离婚相关议题。
首要任务便是对债务的本质属性进行准确判断,这包括判定债务是否归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权益。 换言之,若债务的产生及使用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投资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综合意志表达而被赋予的,那么这种类型的债务便可被正式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然而,对于那些在单方面名义下,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状况,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此类债务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双方的联合意志而形成的话,这类债务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并由债务负担人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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