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负债法院如何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会从全面考虑各项因素的角度出发。
首先,法院将通过深入分析判定该债务是否归类为夫妻双方按份承担的共同责任之债。 若判定为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的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夫妻共有的财产便足以用于履行这笔债务的清偿义务; 反之若是判定为仅需由单一方来负责偿还的个人债务,那么法院一般会先行强制执行负有债务的一方的个人名下财产,除非在负有债务的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满足清偿所需的前提条件下,方能考虑进一步执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中属于负有债务方的那部分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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