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所欠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所产生的债务如何分担,这需要视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若该笔债务乃在离婚之后由某一方当事人以其个人名义擅自负担,并且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亦或是没有得到夫妻双方共识的认可,那么这种行为及导致的债务属于个人范畴,应当由做出此类行为的一方完全承担。 而若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就原则而言,这些债务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责任,但是,若夫妻任何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此项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则可以排除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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