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才知道对方欠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在离婚之后得知另一方存在债务问题时,他们须对债务的特性与形成时期进行细致的深入剖析。
假设此项债务在上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并用于二人共同的日常生活开销、生产经营投资或源自于双方共同意愿的决策,即便已经办理离婚手续,您或许依旧需履行连带清偿之义务。 然而,只要有证据显示这笔债务属于对方个人行为引发的负债,例如是因对方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或不道德的活动产生的债务,或者是您在毫不知情且借款并未用作家庭共享开支之上的情况下产生的债务,那您便可免除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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