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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欠款,离婚丈夫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绝大部分情况之下,关于妻子在离婚之后所产生的逾期欠款是否需由其前夫负责清偿这个问题,主要看这笔欠款的具体性质如何。
若妻子的欠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发生,并且这些款项被用于了夫妻二人共同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往往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妻子的欠款属于她个人的债务,例如因个人赌博、奢侈消费等原因产生,而且丈夫对这些行为并不知情,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则不需要为这些欠款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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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