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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居后借的钱要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分居并非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终结,尽管如此,在这期间,夫妻一方所背负的债务如果被证明是用于增进共同生活质量或者支持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为了承担抚养、赡养家庭责任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它们便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有义务进行相应的偿还。
然而,如果在分居期间配偶一方所借之款被发现用于非法目的,例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追求婚外情消费乃至触犯法律法规等行为,那么这些债务就会被视为个人债务。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可能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物品,支付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建设、购买、装修房屋,照顾和培养子女,孝敬和赡养父母,治疗疾病,以及参加教育培训等事项;
2、共同参与投资实体产业或资本市场;
3、即使是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是其所得收益却被用于改善共同生活条件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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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