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还不起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屋办理了抵押手续后,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款项,首要面对的困境便是来自金融机构或贷款人的强烈催促偿债呼声。
倘若是连续逾期较长时间未予偿还,那么对方极有可能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以期通过此种方式来清偿所欠债务。 在此过程中,您应当主动与对方展开有效的沟通交流,尝试着与之共同商议并制定出全新的还款方案,或者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策略。 然而,倘若最终房屋被依法拍卖,且拍卖所得在支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之后仍有盈余,则该部分剩余款项将会退还至您手中; 反之,若拍卖所得无法完全覆盖上述各项费用,那么您可能仍然需要承担起继续偿还剩余欠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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