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过担保期限担保人追偿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至约定保证期间届满时起,担保人通常不再负有保证责任之需。
面对此种情境,如若担保人为保障自身利益而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自愿参与事后追偿过程,将会遭遇相当程度的挑战。 这是因为过了保证期间之后,债权人无法继续寻求担保人的责任担当,担保人所享有的追偿权亦可能会因此受限。 然而,倘若担保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保证期间无效的行为,那么担保人仍然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