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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期间未约定履行期限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若在保证期间并未具体规定对方的履行期限的话,那么该保证期间就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并且为期六个月。
在此六个月之内,债权人拥有权利请求保证人为其提供担保责任;
然而,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这个时间段内申请权益,则保证人将会无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鉴于此情形,我们强烈建议债权人及时与其债务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认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尽速向保证人提出具体的权益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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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