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中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债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次涉及以抵押权相对于债权进行的讨论,其中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形式,享有着其优越的优先地位。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内容,如欲确保债务能够按期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向债权人申请不转移某项财产的占有权,以此财产作为抵押来担保此项债务的执行。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契约期限清偿债务,或者在双方在条约中预定的情况下实现抵押权,那么债权人便可无条件地对此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因如此,当抵押权和普通债权产生任何利益冲突时,无庸置疑,抵押权应享有比债权更高的法律保护优先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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