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需标明的内容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合同需标明以下具体内容:
1、抵押合同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基本情况; 5、抵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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