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费医疗和医保的区别有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概念差异。
通常所说的“医保”实际上指代的是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乃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特定的法律法规性质,为了为特定保障范围内的劳动人民在患病期间提供基本的医疗需求保障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这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 然而,公费医疗则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其国家公务人员的健康权益而实施的一项社保制度,该制度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有此项福利的人员提供免费的医疗以及预防服务。 2.覆盖对象的区别。 医保的覆盖对象包括了广大的职工群体以及居民群体,但是公费医疗的适用对象却仅仅局限于公务员阶层。 3.保障范围的差异。 相较而言,公费医疗的保障范围要比医疗保险更为广泛,同时报销比例也更高。 4.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 公费医疗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将其纳入到本部门的预算之中;对于因突发疾病无法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情况,可以选择在附近的医疗机构(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进行就诊,相关的医药费用均可得到报销。 而医保的费用则是由社保基金来支付,凡是享受到医保待遇的人员,均为企业职工以及被剥离出来的原事业单位职工。 5.报销比例的差异。 公费医疗的报销方式是由用人单位出资,对所有的医药费用进行全额报销。 而对于那些享有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来说,他们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药费用(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等等)都可以得到报销。 相比之下,医保的报销比例则是按照国家以及省市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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