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怎样成立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系指故意编造并散播虚假的事实信息,且这些事实足以贬低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损害其名誉的不法行为。
若欲使诽谤罪成立,通常需满足以下四个法定要件: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具体行为存在,即用以污蔑他人的言论内容完全为子虚乌有的。 2.该捏造的事实须被实际散播出去,即将虚假杜撰的事实信息予以广泛传播。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于特定的个人或群体实施的。 4.诽谤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多次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 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诽谤他人致使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者导致受害者自杀等极端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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