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成立诽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得以确立须遵循以下必要要素:
1.捏造事实: 实施者蓄意编造并发布有损他人清誉的虚假信息。 2.散布行为: 将精心捏造出来的虚假事实传播出去,让不特定受众群体或大多数人群知晓。 3.针对特定人员: 诽谤的针对性必须非常明确具体,针对的是某位特定的个体。 4.主观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身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声誉产生损害,却仍然积极地去推动或者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 5.情节严重性: 例如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对受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使得他们在社会上的评价大幅度下降等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诽谤行为必须是以公开的形式进行的,并且所传播的内容必须是虚假的,可以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才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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