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拘留5天免刑期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第二十一条内容中明确列出的条件,考虑到若诽谤行为人在以下几种特定的情形下,如年龄在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
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并且是首次触犯治安管理规范; 年龄已经达到七十周岁之上; 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正在抚养未满一周岁的子女,那即使其所涉及的诽谤行为论定为应受行政拘留惩罚的违法案件,根据此法律法规也可以不经实施行政拘留就得到相应处理。 换句话说,如果诽谤行为人恰恰在上述列举的情况其中一项之中,则表明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资格接受行政拘留。 另一方面,如果诽谤行为人并不属于这几类对象,那根据实际情景及相关法律条款来衡量,他们的行为更有可能被判定为进行行政拘留。 然而,这里所提到的是否能够豁免刑事处罚,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