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招标采购方式哪几种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招标采购外,还有诸多采购方式可供选择,这些方法包括询价、现货采购、比较价格采购、议价采购、预定价格采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等等。
每种方式都具有各自独特的特点,能够适应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形。 首先,询价现购是指向供应商发送详细的询价单,要求他们明确报价,以便我们可以依据所提供的报价,进行优劣对比和最终决策。 其次,比价采购意味着通过对多个可能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和评估,从中挑选出最具竞争力且价格最为合理的供应商来完成采购任务。 再者,议价采购则是指与已经筛选出来的供应商进行深入的谈判,共同商定价格及其他相关条款,然后按照达成的协议进行采购活动。 此外,预定价格采购意味着我们会根据预先设定好的价格以及其他特定条件,向选定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从而顺利完成采购过程。 最后,公开市场采购指的是在实际执行采购工作的时候,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渠道进行选择和比较,以此来保证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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