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政府采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1.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方式; 3.竞争性谈判方式; 4.单一来源方式; 5.询价方式。 对于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并价格变动幅度较小之政府采购项目而言,按照规定可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述,政府采购系指各级别政府为了展开日常政务活动,或是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服务,在财政部门的严格监控之下,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手法及流程,经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等手段,通过从国内外市场上向供应商直接支付款项的方式,为本级政府部门或下属机构购买各种货物、建设工程以及劳动力的一系列行为。 针对不同种类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会给它们赋予相应的品目编号,使得采购单位能够更便捷地编制预算,申请进行采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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