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交通事故无固定收入误工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深圳市,当涉及到交通事故中无固定收入人群的误工费计算时,有着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是以受害人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的。 这是因为近三年的收入情况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出受害人的收入水平。 然而,如果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等于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 其中,误工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的。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赔偿义务人有责任赔偿受害人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在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失后,能够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如果在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面你还有其他疑问,建议你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你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和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在深圳遭遇交通事故,小朱无固定收入,在误工费计算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且对于误工时间的认定,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误工费计算标准,因小朱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于误工时间,若有医疗机构证明则按证明确定;若小朱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赔偿义务人需赔偿相应误工减少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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