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幼儿园受了伤,过了几年了还要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我们主张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伤害导致的不良影响持续至今或在案发时未能引起关注,而随后又出现了与该次伤害直接关联的新问题,并且能够证实这些问题确实与幼儿园的过失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受害者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然而,由于时间跨度较大,可能会对取证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通常而言,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亦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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