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要工资被打死2008年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种事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因此对受害者的赔偿额会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如死者的年龄层、经济能力、家庭成员结构等等。
在通常情况下,其补偿内容除了刑事惩罚之外,通常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中包含了各种类型的赔偿款项,例如: 死亡赔偿金、家人办理丧事所需费用以及被抚养人士的生活费等等。 根据2008年时的相关规定,赔偿标准相较于现今时期可能略显偏低。 具体而言,在当年,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支付,依据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项标准中的较大数值,并以二十年来作为计算基准。 然而,倘若受害人已满60岁,那么年龄每递增一岁,则需扣除一年的赔偿年限; 而当受害人年过75岁之际,则仅需按照五年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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