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朋友同居花销需要返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男女朋友处于同居状态时的共同花销,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
然而,要是这些花销属于基于附条件的赠与,就像事先约定以结婚为目的那样,当同居关系解除之后,就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倘若一方是为了购置像锅碗瓢盆等这类共同生活用品而进行的合理支出,并且这些支出对双方的同居生活有着实际的作用,那么就不应该让其返还。 但要是一方是为了另一方的个人消费而支出,例如购买那些价格昂贵的奢侈品等,在同居关系解除之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要求对方返还的。 总而言之,一定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具体状况、花销的性质以及用途等多方面的因素,以此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同居期间的花销。 倘若情况比较复杂,为了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 他们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指引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曾是男女朋友且同居。小朱在同居期间为小李购买了昂贵的奢侈品,花费颇多。后两人关系解除,小朱要求小李返还购买奢侈品的费用,小李拒绝,认为同居期间共同花销不应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购买奢侈品属于为小李个人消费支出,不同于购置共同生活用品的合理支出。 2、两人同居关系解除后,这种为个人消费的支出根据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不能简单以同居共同花销为由拒绝返还,需综合考量花销性质等多方面因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