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离婚后孩子的赡养义务还要进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之后,子女仍然需承担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对他们的父母承担起赡养、扶持及保障他们的责任,这种亲情关系并不会因父母婚姻破裂而消逝。 因此,那些具备赡养能力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依然需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若成年子女未能履行此项义务,那么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是生活贫困的父母,便有权向成年子女索取赡养费。 赡养费的支付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所需; 2.老年人患病时的医疗费用; 3.无法自理生活的老年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居住费用; 5.必要的精神文化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下,子女无需支付赡养费。 例如: 1.未婚或离异且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已婚但自身没有经济来源,家庭总收入无法达到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的成年子女; 3.父母对子女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如亲手杀死、残忍虐待、遗弃子女、或对女儿进行性侵犯等恶劣行径,从而丧失了要求受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这些子女而言,他们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