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判给男方但孩子想跟随女方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这种抚养权变更的情况确实是有可能发生的,不过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严格遵循合法的途径去处理。
2.关于抚养权判给男方后女方申请变更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男方存在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形时,女方可申请变更。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判断。 3.除了上述情况外,孩子的意愿也至关重要。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并且女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包括稳定的收入、合适的居住环境等,这同样是法院在考量是否变更抚养权时的重要依据。 此时,女方需要积极收集相关的有力证据,法院会秉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原则,审慎地作出公正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小朱。之后小李申请变更抚养权,争议点在于小朱是否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以及孩子的意愿。小朱曾意外受伤致伤残,经济状况变差,且对孩子关心甚少,孩子年满八周岁也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小朱因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上难以给孩子提供良好条件,这属于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形之一,小李据此申请变更抚养权有一定合理性。 2、孩子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具备抚养能力,这也是法院考量变更抚养权的重要因素,法院会综合判断后审慎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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