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怎么要回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若希望在离婚后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参照以下具体方式:
一、协商变更 这是一种相对友好且便捷的途径。 男方可以主动与女方进行坦诚的沟通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男方可以详细阐述自己希望要回抚养权的原因,比如自身目前的生活状态更加稳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等。 如果女方经过考虑后表示同意,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 在协议中,需要明确、细致地约定抚养权变更的相关事宜,例如孩子的居住安排、探视权的具体规定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 二、诉讼变更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会支持男方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例如,女方患有严重疾病,如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因伤残导致其身体状况无法继续正常抚养子女;女方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不闻不问,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又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男方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经济收入大幅增加、居住环境显著改善等,且这些变化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法院也可能会支持变更。 男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意愿表达等,以证明自身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而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丽。后小朱想重新获得抚养权,先与小丽协商,称自己生活稳定能给孩子好环境,小丽拒绝。小朱遂起诉,主张小丽对孩子照顾不周,自己条件更优,双方就抚养权变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小朱虽阐述自身优势,但小丽有自己的考量未同意,双方未达成变更抚养权协议。 2、诉讼阶段,小朱主张小丽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需提供相应证据。若能证明小丽有法定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且自身条件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能支持其诉求;反之,则可能败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