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有个两岁多的孩子是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两岁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权衡。
以下是具体分析: 1.双方抚养意愿及能力: 稳定的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的基础。 例如,一方有固定且较高的收入,能确保孩子在物质生活上的需求得到满足,如提供营养丰富的食物、舒适的居住环境等。 合适的住所也很重要,稳定的居住环境能让孩子有安全感。 此外,教育条件也是关键,若一方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像附近有良好的幼儿园等,且自身有强烈的抚养意愿,愿意全身心投入到孩子的成长中,这在抚养权争夺中是极为有利的。 2.孩子生活习惯: 孩子长期跟随的一方,往往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联系。 比如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由母亲照顾,母亲熟悉孩子的饮食、睡眠等生活习惯,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让孩子感到不适,甚至影响其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3.双方身体及品行状况: 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如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 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不仅会影响自身,还可能给孩子带来不良示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种情况下争取抚养权会比较困难。 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两岁多孩子的抚养权产生激烈争议。小朱收入高且住所稳定,附近教育资源优质,有强烈抚养意愿;小李则称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熟悉生活习惯。此外,小朱被指有酗酒嗜好。 案情分析: 1、从抚养意愿及能力看,小朱收入高、住所稳定且教育资源好,本有优势,但酗酒嗜好可能影响其争取抚养权,因其不良嗜好可能给孩子带来不良示范。 2、就孩子生活习惯而言,小李长期照顾孩子,熟悉孩子生活习惯,孩子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不适,这对小李争取抚养权较为有利。 3、综合考虑,在双方条件有差异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可能是小李。小朱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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