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无能力抚养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无能力抚养子女:
一、经济能力严重不足 经济基础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一个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往往很难为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又或者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导致自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经济支持,例如没有亲人的资助、没有社会救助等,在这种情况下,连自身的生活都可能成问题,更不用说抚养子女了。 二、精神或身体状况不佳 若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认知和行为能力会受到极大影响,连自己都无法正常照顾,更谈不上照顾子女。 此外,身体存在严重疾病或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客观上也不具备抚养子女的身体条件。 三、不良生活习惯或违法犯罪行为 一些严重的不良生活习惯,如吸毒、酗酒等,不仅会对自身健康造成损害,还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而因违法犯罪被监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由于失去了行动自由,无法实际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具体认定时,需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或法院依据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但小朱长期失业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靠社会救助,身体状况不佳,还存在酗酒习惯。小李则有稳定收入和健康身体。双方就小朱是否有能力抚养子女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经济能力看,小朱长期失业,主要靠社会救助,难以负担孩子日常生活开销,在经济方面不具备抚养能力。 2、身体状况上,小朱患有严重疾病,自身生活都可能成问题,客观上不具备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的身体条件。 3、小朱存在酗酒不良习惯,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综合来看,小朱无能力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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