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孩子权利有限期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原则上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法律规定层面: 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其行使该权利的义务。 具体到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安排,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例如,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每周或每月的具体探望时间、探望地点等细节。 2.特殊情况处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探望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不过,一旦这些导致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应当予以恢复。 3.子女成年后的情况: 一般而言,当子女成年后,其具备了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此时是否允许探望可以由子女自主决定。 但从亲情伦理的角度来看,即便子女成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依然存在,所以通常情况下,探望权仍可继续存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朱探望孩子时,小李以小朱近期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小朱探望,双方就探望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双方本应先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这种特殊情况下,为避免威胁孩子身体健康,法院可能会依法作出中止小朱探望权的决定。若小朱病愈,中止事由消失,其探望权应当恢复。 3、若孩子成年后,探望权是否继续存在,应尊重孩子自主决定,但从亲情伦理角度,探望权通常仍可继续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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