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想去看孩子有法律责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想看孩子是否有法律责任的相关解析
1.一般情形下无法律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后若一方不想去看孩子,一般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探视权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其并非是强制性的义务。 法律赋予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探视权主要是为了保障不直接抚养方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上的联系和正常的交流。 例如,有的父母可能因为工作特别繁忙,经常加班出差,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探视孩子;或者因为个人情绪处于低谷期,暂时不想面对孩子,在这些情况下,法律不会强制要求其必须去探视孩子。 2.恶意不探视可能需干预 然而,如果不探视孩子并非基于合理原因,而是出于恶意,此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但需明确,单纯的不想探视本身通常不会直接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因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出差,很长时间都不想去看孩子。小李认为小朱应定期探视孩子,小朱则觉得自己有权决定是否探视,双方产生争议。后来小胡也出现类似情况,是出于报复心理恶意不探视孩子,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 案情分析: 1、在小朱的案件中,其因工作繁忙暂时不想探视孩子,由于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并非强制性义务,这种情况下小朱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2、小胡出于恶意不探视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此时小李可先与小胡协商,或寻求相关部门调解,若不行还可通过诉讼要求合理安排探视,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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