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签署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签署的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首先,当这份协议是双方出于真实意愿而签署的,同时又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时,在离婚之际它便可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然而,这里有一个关键的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该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不能绝对地产生法律效力。 倘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签署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使得协议内容明显对自己不公平,那么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就可能不会依据该协议来做出决定。 总之,婚内签署的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有一定效力的,但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内签署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协议,约定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李有探视权等。后小朱起诉离婚,小李称签署协议时小朱有欺诈行为,协议应无效,双方就该协议效力及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署协议是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在离婚时可作为确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2、若小李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签署协议时小朱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使协议内容对自己不公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可能不会依据该协议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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