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后出现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在这份申请中,必须清晰地载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明确应支付的抚养费具体金额以及支付的期限等关键信息。 法院在收到这份申请后,会及时进行受理。 接着,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依然不履行,法院就会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结束了,而是等被执行人以后有了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两年,这个时效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书面申请载明相关信息。法院受理后通知小李履行义务,小李仍不履行。法院采取冻结存款、扣留收入、查封财产等措施,执行中发现小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否应中止执行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提交的书面申请包含必要信息,为法院执行提供依据。 2、法院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措施是合法合理的,旨在保障小朱获得抚养费的权利。 3、在小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是恰当的,后续可在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且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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